近日,宁夏永宁县副县长纳金顶利用主管卫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强行“借”走下属单位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车作自己的专车,并公然撕毁车上卫生监督标志,招致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副县长“借”车不还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给永宁县卫生监督所配备了一辆三菱欧蓝德牌越野车,作为执法车。4月7日,纳金顶就将刚领回尚未入户的这辆车“借”走;4月16日,纳金顶将该车交回,让卫生监督所入户。此时,车上贴有的卫生监督标志已被全部撕毁,警灯也被拆卸。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将该车恢复原貌。4月30日,该车刚入户,又被纳金顶再次“借”走。
永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孙清海介绍说,国家有关部门为了防止挪用卫生监督执法车,实现专车专用,特意为执法车加装了卫生监督标志。
永宁县卫生监督所一线监督员共有6人,负责管理全县6个乡镇72个行政村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该单位只有3辆公车,由于车辆紧张,该所卫生执法人员不得不经常乘坐已报废的皮卡车执法。有时为了下乡检查工作,工作人员不得不临时租用面包车,每次花费上百元。
谁给了副县长特权
卫生执法车的主要作用是卫生执法检查,就永宁县而言,当前主要是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还有管理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餐馆卫生等,都是关系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事项。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领导干部本是人民公仆,只有为人民谋利益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什么特权可言,凭啥借好车?他认为纳副县长“借”车是特权思想、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作风作怪。
副县长强行“借”车事件引起了中共银川市纪委和永宁县委的关注。银川市纪委针对此事出台了3条意见:由纪委首先找纳金顶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提出批评意见;纪委要求纳金顶立即归还该车,恢复执法车原貌;纳金顶必须向永宁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向下属单位借车不是小事
永宁县副县长纳金顶的举动并非个例。国家对领导干部用车有明文规定。一些干部为了有“面子”、又不违反制度,便向下属事业单位“借”车,一“借”就是好几年。长期以来,导致行政领导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混岗使用、党政机关用下属事业单位名义超编购车等现象。
当地群众对纳金顶“借”车意见很大,认为并不是件小事。
有关部门应对此类公权私用的“小事”引起足够重视,依法进行从严治理,抓好作风建设,切莫把权力凌驾于法之上。
新华社记者 黄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