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昨日,省质监局发布近期对全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燃气具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3.1%。
据了解,本次检查共抽取了我省20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合格27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93.1%。其中,抽取3个批次的家用燃气用具,包括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抽样合格率为100%;抽取公用燃气用具26批次,包括炊用燃气大锅灶、中餐燃气炒菜灶、燃气煲仔炉、燃气蒸箱,合格2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3%。
省质监局还曝光了两种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
郑州羊城厨房设备厂2007年4月1日生产的“羊城”中餐燃气炒菜灶,型号为ZCT2-55/110;
郑州市管城区新世力餐饮设备用品厂2007年4月生产的“新世力”燃气煲仔炉,型号为 BZL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