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日,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负责人及全市大中专院校保卫干部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大中专院校人口管理、建立校园警务,并出台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蓉大中专院校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应迁往工作地或原籍地,无论何种原因,户口只能在学校保留两年。《通知》还规定,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的父亲或母亲落户。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