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今后,能繁母猪养猪户抗风险能力将大为提高。昨日,市财政局传来消息,我市能繁母猪保险中央保费补贴资金203.87万元已预拨到位。
根据我省刚刚下发的《河南省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能繁母猪保险业务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养猪户负担2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市、县可以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也可动员龙头企业为养猪户承担部分保费。投保养猪户根据应该承担的比例直接缴纳保费。
按此规定,全市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总额达407.7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负担122.32万元。据了解,地方财政负担部分也将很快拨付到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经办机构。
投保养猪户应具备以下条件:能繁母猪存栏量为30头以上(未达到此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相关链接:
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其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重大病害包括:猪瘟、猪肺炎、蓝耳病、流行性腹泻、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难产等引起的死亡;
自然灾害包括: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冰雹等;
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等。
因人为管理不善、故意或过失行为,以及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所造成的能繁母猪死亡,不享受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