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骆女士称,今年3月初,她得知市内有一套小户型二手房要出售,就和房主文女士见了面。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房价10万元,她还交了1000元的购房押金。
骆女士称,双方约定在3月底一手交钱一手办理过户,但当天自己的银行卡出了点问题,无法取出钱来。次日,她正准备与房主见面,房主却告诉她,由于私人原因只有等8月份才能过户,骆女士打算等到此时。到了3月下旬,房主却提出涨价1万元。骆女士认为,如果当初文女士不愿卖房,她花10万元在其它地方也能买到相同面积的二手房。现在房价上涨,这个损失该怎么办?
对此,专家认为,文女士单方要求涨价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虽然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对不动产买卖的标的、价款等主要内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即使是口头形式,该不动产买卖的法律关系也已经成立。
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