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降低部分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专家认为,此次降税是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一种扶植。(9月18日《东方早报》)
此次税率下降对中小企业的意义,正如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处的有关负责人所说,“税额降低了,对这些企业来讲在一定程度上是减负了。”
目前,我国企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尤其是上市公司,其业绩增势喜人。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一部分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如果说大企业代表一个国家产业高度的话,那么中小企业则意味着广度。他们是未来,更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据统计,1978年到2000年全国从农业转移出来的2.3亿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在中小企业就业;在城市工业部门新增的8000万人就业中,有75%是由中小企业安置的。
正是因为中小企业本身具有的重要意义,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在德国,中小企业不仅在获得政府拨款方面享有优惠待遇,还可以获得启动资金,得到技术革新和发展资金,在税收上还享受减免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一直没有间断过。1999年我国设立了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2002年,全国人大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在信贷方面,从央行到各商业银行,都出台了倾向中小企业的文件。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才有此次税率下降政策。
此次税率下降,体现在财政上,我们也具备了降税的基础。全国财政收入继2006年接近4万亿元后,今年又保持了较快增长态势,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突破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6%。正如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所说,“这些小企业数量很多,但是纳税规模都很小,所以对税收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反而可能会因为企业的壮大,增加了税收数额。”故而说,从长远看,税率下降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快速发展,也有利于税源的培植、税收的持续增加。
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应把此次税率下降当做发展机遇,大胆投入,大胆创新,用足政策,用活优惠。而各部门、地方政府,都应该出台配套文件,全方位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若这样,中小企业必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