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昨日,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凡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市区自2007年10月15日起、县(市)和上街区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以黏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包括以黏土陶粒为骨料制成的砌块、材料等。
烧结黏土砖不仅大量破坏耕地,而且是高能耗、重污染的行业。因此,通知要求,严格限制使用烧结黄河淤泥砖和黄河淤泥多孔砖,限制使用比例根据市场调查,按建设项目的结构、规模等情况每年发布一次。
通知要求,严格限制使用烧结黄河淤泥砖和黄河淤泥多孔砖,设计企业在设计建筑工程时,禁止设计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应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和省级以上认定的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煤矸石砖、混凝土空心切块(多孔砖)等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禁黏”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监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改变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使用不符合“禁黏”要求的墙体材料。
今后,市建设部门将在专项基金上加大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扶持力度,在向省建设厅推荐科技试点示范项目时,优先考虑新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