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郑州市也积极响应并实施了这一政策。
《办法》规定:
经适房、商品房项目中要配建廉租房
办法称,新建廉租房主要在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
政策落地:
郑州借助城中村改造推进廉租房建设
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将借助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建设,力争到2008年底,符合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达到应保尽保,保障户数由目前的2003户扩大到1万~1.5万户。廉租住房配建比例由5%~8%提高到20%,到2010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27.5万平方米以上,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居住在政府提供房源的比例不低于50%。
政策实施:
郑州城中村改造首次“联姻”廉租房
郑州廉租房的建设,将首次与城中村改造“联姻”,二七区小李庄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村庄,记者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获悉,二七区小李庄已经开始挂牌出让,小李庄位于淮河路南、航海路北、淮南街东、新甫西街西,共254191.9平方米,约合381.29亩。
按照要求,小李庄必须有49725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廉租房建设。
《办法》规定: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政策落地: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我市已有廉租房小区开工建设了。今后再建廉租房,会按照家庭人口数作为面积大小的标准。初步考虑一代人住“一厅室”,两代人住“两厅室”,三代人住“三厅室”,但面积都不会超过60平方米。今后,我市廉租房将以两厅室为主,面积50平方米,适当配套一部分三居室。
政策实施:
按照要求,“中标”小李庄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商,必须提供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简装廉租房,比例不能低于配套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的5%,即49725平方米。这部分住房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小李庄村集体也必须提供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简装廉租房,比例不能低于村集体经济用房总建筑面积的5%,即2343平方米。这部分住房,交付使用后十年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并按照每月5元的租金标准,出租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房源,给住房困难户租住。
《办法》规定: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政策落地:
据房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廉租房也采用了这两种补贴办法,但以货币补贴为住。申请获得批准的家庭,每人每月可以获得60元补助。“双困”家庭按每人每月60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当补贴人数为1人时按每人每月90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先进人物家庭按每人每月75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当补贴人数为1人时按每人每月113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政策实施: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有2574户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2001年到2007年,全市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住房补贴6347167.89元,购买廉租房支出3364742.65元,共计9711910.54元,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双困”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廉租房建设途径待寻找
当下,加快廉租房建设无疑是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如何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起,这还要看社会各界的努力。如今的市中心高楼耸立,土地开发率几乎为零,如何更好地完成建设部要求的廉租房建设任务?有关专家对此提出建议,首先要依法收回闲置的开发用地,用于廉租房建设。在目前用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开发商,纷纷把开发用地“闲置”起来,面对这种状况,各级政府及执法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凡是开发用地拿到手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开发的,政府应当依法收回,用于廉租房建设,以增加廉租房的供应量。
其次是低价收购空置房,增加廉租房供应。老百姓买不到价格合适的住房,市场上却存在着大量的空置房,这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现状。按照空置时间长短,依法实施政府收购,所收购的空置房,一部分可用作经济适用房销售,另一部分则用于廉租房。
再次政府可以通过收储的方式,储存廉租房。上海市使用20亿元公积金收益资金收储廉租房源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50万平方米廉租房源的收储工作。最后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廉租房。廉租房建设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最终难以落实到位。因此,各级财政应当从现在起,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住房保障预算,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来源,可以从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 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