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杨曦)“上班先让交押金,该发工资时,老板还故意拖欠工资。幸亏有劳动监察人员帮助,我才能拿到工资。”昨日上午,来郑打工的姑娘王丽,在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拿回了工资,并要回了押金。
今年9月底,从四川来到郑州打工的王丽在文化路一家婚纱摄影店工作,老板承诺每月发500元工资,但必须要先交250元的押金。渴望能得到工作的王丽,只好先拿出250元钱交给老板。一个月过后,王丽多次找张某要工资,但总是被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王丽只好求助劳动监察部门
昨日上午,金水区大队的工作人员找到张某核实后,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张某同意支付给王丽每月500元的工资。但执法人员告诉张某,要每月多补给王丽150元钱,因为从今年10月1日开始,郑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调为650元。另外,张某收取王丽的250元押金也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