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于近日开始实施。
我国政府采购已经实行5年,政府“首购”国货是完全必要的,当一种含有高新科技的新产品初次投放市场时,群众一般是不会购买的,这就需要最大的“消费者”政府采购予以扶持,优先购进、使用,通过示范效应促进社会消费。
但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专拣洋货买,拣贵的买,甚至公开拒绝国货。政府采购“崇洋媚外”原因或许较多,少数洋品牌质量可能比国产货要略胜一筹,但这不是主因。笔者分析,最大原因在于政府成了“富豪”,手中的钱太多,何不积极花钱买进口名牌?国际商业贿赂也“助推”政府青睐洋货。
财政部要求政府采购先买国货能落地生根吗?我看需要两个保证。首先,要通过法律和制度设计紧一紧政府采购的“钱袋子”,“逼”政府部门多使用价廉物美的国产货。
其次,对优先采购本国产品要有硬性规定。这是国际惯例,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