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4月1日起执行。
《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