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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的命门是空置率
大盘重装上阵唤醒东南“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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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的命门是空置率

调控的命门是空置率

本栏主笔 马晓鹏

“农民都知道,冬天如果不冷,害虫就冻不死,第二年的收成就不会好,同样,楼市的正常调整如果不能完成,半途而废,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就很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这句话就是不久前CCTV2经济半小时“调控不宜半途而废”节目里,主持人的总结语,态度很是明朗和直接。 节目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是很多楼盘成为“无人区”,空置率惊人。

判断房地产行业是否健康的数据和指标有很多,但我感觉空置率可能是最直观的判断调控成效的一个标准。因为房子是给人住的,如果成为一个投资和投机的金融工具,就失去了房产存在的最坚实和最根本的基石。

对空置率的数量界定,国际上一般为:4%至5%为适度空置率,10%则为警戒空置率,超过这一界线即为严重空置,已进入红灯区。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而我国目前的空置率已达到26%,所以国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甚至是强制措施,以使商品房空置率在一定时期内降到比较合理的区间,否则将给国民经济带来一系列的严重问题。

房屋闲置现象在每个国家都存在,但是,世界各国法律对这种现象的容忍度却是截然不同的。而目前,欧洲国家正在向闲置房开战,据报道,这些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千奇百怪,但万变不离其宗:

在荷兰,法律规定,如果一套住房空置一年以上,“不速之客”就可以入住,除非空置房业主能够证明其住房的闲置时间还未超过12个月,他就必须在政府的协调下无偿提供这些住房;在瑞典,政府甚至直接将无人居住的住房推倒;在德国,业主必须使空房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闲置率超过10%的市镇,当地政府还会推倒那些无法出租的住房;在法国的一些城市中,房屋闲置的第一年,业主必须缴纳的罚金为房款的10%,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5%,以此类推;丹麦政府则在50多年前就开始对那些闲置6周以上房屋的所有者进行罚款。

不仅欧洲,美国对闲置房也毫不客气。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些地区,甚至有业主出钱让人租住其房屋以逃避因房屋闲置而面临的处罚。此外,美国的克利夫兰和巴尔的摩等城市与德国和瑞典一样,也将空置房推倒。

这些国家为何如此严厉地对待空置房呢?是为了使有限的住房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如果大量住房闲置,就会使得一部分人的居住空间受到挤压。而几乎欧洲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把住房视为一项基本的人权,要求政府必须解决住房问题。

在荷兰,早在1901年,荷兰就颁布了《住房法》,要求政府向居民“提供充足住房”。荷兰政府为此共建造了239.36万套公共住房——这一数字对人口不多的荷兰而言是相当大的。

空置率不降低,不回到安全的警戒线以下,调控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否则就是治标不治本,因为这是调控的命门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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