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