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2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挂职
冯玉祥在郑州
郑州鱼市的往事
文庙断想
《我说风月无边》
绵山奇观记
精品文摘
精品文摘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郑州鱼市的往事

王瑞明

郑州位于中原腹地,北依黄河,分属黄河、淮河两大水系的九条河流贯穿全市。旧时,这些河流里鱼、虾、蟹、蛤四季不绝。当年郑州有这样一句民谣:“日进斗金的支流河,日进万金的黄河滩。”形容郑州水产资源富饶。

郑州人称河流水产品为河货,从津、沪、连云港等地运来的海水鱼类称咸水海货。南方人来郑做生意的多起来,相比之下,更喜爱吃海货。每当鱼虾等上市的季节,市内南菜市、北菜市、东门外、西陈庄、大石桥的鱼市场顿时热闹起来,提篮购鱼货者比比皆是。

有关民国年间郑州的鱼市,行业老人讲了不少往事:往日郑州水产品随着商业贸易的繁盛,城市人口增加,也带动了鱼市的生意兴隆,经营水产品的商人也是多种多样的。大致有四种经营方式:一、鱼商,到黄河滩或支流河岸边收购渔民捕获的鱼虾河鲜、小水产等,运往市内销售:二、渔行,在郑州河岸码头做买卖双方的经纪人,从中取佣。三、小行贩,在几个较大渔行,购买鱼商或渔民的鱼虾,走街串巷再卖给市民;四、鱼店,经渔行介绍购买鱼商或渔民的鱼虾,在菜市场 地摊上转手卖给市民。

旧时,郑州的鱼市上有一些强占码头河岸敛地盘钱的,土话叫“混混儿”的。起初,这些人帮助小行贩在码头上联系点货源,有时小行贩的本钱不足,便请“混混儿”作保赊购,而鱼商和渔民们有时怕货物积压变质,看“混混儿”的面子,也就同意赊销。日久天长,“混混儿”们变成鱼商与小行贩之间的经纪人,公开向双方索取酬金。这种唾手得利的无本生意,诱得“混混儿”们干脆干起专吃买卖双方佣金、属于牙行性质的渔行生意,靠嘴皮子拿佣钱。只要有一两间简陋的房子和两杆大秤,就可开张营业。

渔行的头目人,俗称掌柜的,雅称经理。掌柜的又是司秤,因为这是个重要的差事,鱼虾开价多少司秤从来不征求卖主的意见。货物成交后,买卖双方要向鱼行各付百分之五到十的佣金作为酬劳。转手之间,渔行两头得利。而在过秤中间渔行收货时,用特制的“截半秤”每斤三十两,而卖货时却用每斤十六两的秤。一出一进相差十四两,自然渔行都是“财源茂盛”。难怪当年在渔行中有这样一句顺口溜:“不要爹和娘,也得保住鲜渔行。”如此,对渔民和鱼商进行残酷的剥削与压榨,渔民与鱼商气愤地说:“混混儿”比一般牙行更苛刻,官府衙门对它采取的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为什么这样放纵他们,说穿了就是因为多数“混混儿”与官府衙门或地面上有勾结,只好忍气吞声了之。

旧郑州的鱼市,据史料记载:除本地鱼商外,开封、江、浙来郑经营此行业的较多,流动小贩随季节多寡。后来,因连年干旱,战乱影响,多数停业。新中国成立后“混混儿”这叫法,已成为历史陈迹不再存在。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