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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观 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 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新农村建设
健全保障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
做好“三农”工作须把握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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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保障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

张冠军

社会保障就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困有所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它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振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明确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把工作的难点、弱点作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

一是科学规划,积极统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强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统筹和协调,妥善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各项制度的衔接,并通过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着眼长远,抓紧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社保资金财政分担机制和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建立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建立适应城镇各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到所有城镇就业人员。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各类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拓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群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化各级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四是继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互济能力。五是加快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着重解决好重点行业和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六是继续完善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条件。七是增加教育援助的投入,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八是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公共福利设施的支持力度。九是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尽快建立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十是积极发展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形成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突破难点,全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框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积极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一是积极探索和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养老模式。将进城务工农民和在各类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尽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民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提高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积极推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并举、社会化和家庭化保障相结合的养老之路。二是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参保、财政资助、集体扶持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的保险制度,并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逐步调整财政预算结构,建立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济(助)基金,对农村特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扶贫帮困的新路子。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负担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低保资金,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加大对农村弱势人群的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村特困家庭和五保对象的救助,把因病、灾、伤残等因素造成基本生活临时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临时救济范围;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和农村党员、技术能手的作用,建立技术扶贫、岗位扶贫、贷款扶贫等有效扶贫机制。

四是多元发展,努力建立社保基金安全增值保值机制。一是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二是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大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稽查、审计工作力度,对企业实际职工人数、实际缴费工资额、代扣代缴保险费金额、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社会保险金状况进行审计和稽查,严格按收缴计划和收缴率进行基金收缴,不断增强统筹能力。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制定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把基金监督工作贯穿社会保障各个环节,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个人账户基金)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确保基金增值,发挥更大的统筹效力。

五是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目前现行的多头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职能交叉、政策扯皮、执行弱化、保障滞后。而现实的要求是,必须有一个集中协调与分工管理相结合、新型高效的管理体制,来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管理和协调。因此,必须在以下四个层面上大力推进改革和创新。在行政管理层面上,由政府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设计社会保障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城乡统一。在业务经办层面上,按照社会保障行政性与事业性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不依附于政府部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在基金运营层面上,尽快建立诸如社会保障基金会、社会保障投资公司等机构,负责研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的方法和渠道。在监督层面上,探索建立代表投保人利益的行政监督机构,以对社会保障实施全面监督。

总之,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为中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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