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土地资源
保障科学发展
——访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洪杰
本报记者 孟 斌 刘文旭
土地资源不仅是发展之源,而且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举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保护土地资源,保障郑州市实现科学发展?近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洪杰。
回顾2008年:
加强调控 土地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启动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修改制订了《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讨论稿,对我市土地利用现状、规模、规划期内用地预测及指标分配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更大的用地空间。
局部调整规划,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截至目前,共局部调整10个批次,总面积900多公顷。保障了“石武”客运专线、郑州污水处理厂等多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组织报批建设用地3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1558.8公顷,单独选址项目7个。截至目前,省政府已批准61个批次,总面积2816.7公顷,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得到较好保障。
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建设项目共占用耕地1311.1公顷,占用基本农田260.7公顷,通过自行和易地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全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8年,我市立项实施第一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90.8公顷,新增耕地48.9公顷,正有序推进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进程加快。中牟、新郑两个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试点,总面积约3002公顷,已于10月份立项,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共办理存量建设用地出让52.52公顷,划拨10.6公顷,转让51.52公顷,用途变更15.16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3.3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1.08公顷。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各类标准厂房51万平方米,在建26万平方米。广泛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工作,共查出闲置土地40宗。对闲置满1年不满两年的12宗,已下发收取闲置土地费通知,督促尽快开始建设;对闲置满两年以上的28宗,正依法进行处理。
国土资源收益继续攀升。国土资源总收入达到78.7亿元,为历年最高。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8宗,面积307.4公顷,成交金额63.5亿元。
展望2009年:
多措并举进 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
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调控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供地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做好跟踪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把我市32.78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28.2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乡(镇),严格实行问责制,落实责任目标,确保我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争取政策支持,对黄河滩地的后备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和整理,缓解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加强用地预审,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用地指标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对禁止类和限制类的项目用地,坚决不予通过预审;对电子等十大类必须进标准厂房的项目,不单独进行预审;对超出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核减用地面积。在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深入开展内部盘活挖潜。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闲置土地清查活动,摸清全市批而未供、空闲、闲置、低效利用等土地情况,建立可利用土地数据库。坚决查处土地闲置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手段,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收闲置费的收费,该利用的利用。
深入开展“三项整治”、加大“棚户区”、“城中村”、“烂尾楼”等改造力度,积极拓展地上地下土地利用空间,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空心村”整治,积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