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老工伤春节前领津贴
符合条件者尽快申请认定
本报讯(记者 王红)本月起,省会“老工伤”人员待遇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省会首批认定的105位“老工伤”人员将在春节前领到第一笔工伤保险待遇津贴。
据悉,“老工伤”人员指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工发生的伤残人员,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有近2.3万人。2008年11月1日起,我市启动实施了《郑州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施办法》,经过一个月的申报认定,全市首批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工伤”共有105人。
本月起,首批“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将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其中,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按月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在20日前拨付至个人账户;工伤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则发放现金。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