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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取得新突破
“你我同心 你我同行 共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倡 议 书
郑州污染减排能力显著增强
借创模助推我市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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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同心 你我同行 共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倡 议 书

“你我同心 你我同行 共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倡 议 书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度评价,是一个城市品位和形象的集中体现,是创造最佳人居环境和创造最佳投资环境的重要载体。为了郑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取在2009年把郑州市创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是关系全市人民切身利益和郑州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

创模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更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我们期待并希望所有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珍爱家园的人们携起手来,“你我同心,你我同行,共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做到十要十不要:

一要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不要破坏环境。

二要治理污染实现达标排放;不要违法超标排污。

三要使用可再生物品、清洁能源;不要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重污染原料。

四要节水节电节能;不要浪费资源能源。

五要倡导绿色消费,使用环保型产品;不要使用危害环境的制品。

六要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不要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

七要植绿护绿;不要毁坏花草树木。

八要爱护公共卫生,实行垃圾分类;不要随意倾倒和乱扔杂物。

九要及时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不要视而不见。

十要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不要袖手旁观。

为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自己的家园、为了我们美好的生活,我们企盼着和您一道多献一份爱心,多尽一份责任;我们期待着和您一起,为实现郑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构筑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相信: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赢得这张国家级“绿色名片”,把郑州建成我们美好的家园。

愿郑州的天常蓝、水常清!

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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