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本月起普查
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报讯(记者 潘燕)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普查工作。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相关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此次普查将运用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掌握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状况、合理调整土地级差收入,从而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
本次普查将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应税土地面积的全面普查,有效消除人工测量的随意性和误差值,澄清土地使用税税源底子,建立准确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对象将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一)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占地;(二)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与应税面积不符的企业占地;(三)企业主动申请核实的占地。
据悉,普查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地税部门要建立、完善应税土地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将经确认的测量结果输入财产税管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