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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时签“诚信书”是不是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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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时签“诚信书”是不是太晚

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起全国舆论哗然。近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与往年办法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京华时报》3月29日)

今年高考即将来到,教育部推出这一举措的良苦用心不言而喻。笔者注意到,这样的做法,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一些质疑之声:签了诚信书就一定“诚信”了?太过形式主义了吧?

毫无疑问,签订了诚信承诺,未必就一定会遵守高考诚信,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就像很多贪官在犯罪之前都公开承诺过“廉洁奉公”一样,纸面上或者口头上的“承诺”并不可靠。但不可靠归不可靠,却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了“承诺”存在的价值——在很多时候,签订诚信协议书、廉政宣言之类,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教育的载体,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引导”和“塑造”,在我看来,这样的形式有比没有好。可以进一步强化考生心里的诚信之弦,我相信,大部分考生会遵守自己的承诺。

若考生受教育,则形式有意义,问题就怕“流于形式”。考生的诚信承诺书不可能一签了之,教育管理者肯定要对诚信承诺进行基本的审核,势必要经过好几道工作程序,这样肯定会抬升高考管理成本——那么,在现实的操作中,就很容易因为“嫌麻烦”而流于形式。所以,我就觉得,高考时再签“诚信书”——这样大面积推行的诚信教育来得太晚了一些。

“言行当至诚,立世信为基。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这是古代文人留下的传世名篇,也是现代公民所应该遵从的诚信守则。诚信是一种品德,也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对于教育者来说,诚信教育就是润物细无声的“播种”,要从低端教育开始,而不能到了高考时再想起诚信教育。言传身教,利用各种载体教育引导学生去感受诚信、学习诚信和自觉坚守诚信,使孩子们从校园里获得一张人生的通行证——诚信。这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所在。如果在小学到中学的十几年教育期间,多让学生签几份“诚信承诺”,高考时就不必再“多此一举”。

还值得一提的是,所谓正人先要正己,教育管理者要穷尽一切努力,消弭因为管理责任缺位和教育腐败行为而导致的“不公正”,诚信教育才不会是一句空话。就像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其间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考生不诚信”——如果教育管理做不到公平公正,让学生签订多少份诚信书都无济于事。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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