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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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要做到四个“高度负责”
把四项监督制度抓实抓好
深入领会精神 当好实践先锋
要做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实践者
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要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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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宋 洁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主体,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应该找准定位、把握关键,做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模范。

一、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学习是基础

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责任及追究办法,树起了“警示牌”,有效防止干部在用人上犯错误、栽跟头,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作为组织部门,我们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基层干部群众三个层面的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三是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学。

二、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找准定位是核心

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不正之风追究什么、谁来追究、如何追究以及如何处置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组织部门既是执行者,又是被监督者,必须摆正心态、找准定位。一是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严谨缜密,不违反规定、不触及“高压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同时,推行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公开制度,健全干部调整公告、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在接受监督过程中。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听取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是关键

组织部门作为行使选人用人权力的部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身就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表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体现。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切实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在充分发扬民主上下工夫。在干部选拔提名环节,实行领导干部、单位党组织、群众提名和个人自荐提名相结合,规范提名主体、提名形式和提名程序。比如在今年的党政正职干部选拔中,我们实行有意愿人员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报名,再由全区领导干部大会提名,充分发扬了提名民主,实现了提名方式由个人提名、单位党组织提名向集体提名的转变。

二是在完善选拔标准上下工夫。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五重五不简单”要求,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坚持把“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不能驾驭和处理复杂问题、能不能为民谋利、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在全区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不断改进测评方法,建立干部日常考察档案,把干部平时表现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在建立竞争选拔机制上下工夫。积极探索实施公开选拔、“三票制”(群众推荐票、素能测评票、差额表决票)、“公开推荐、全委会票决”、竞争上岗、“三推荐三差额两票决”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逐步实现了干部竞争选拔常态化。比如今年5月份,我们采取“三推荐三差额两票决”竞争选拔方式,通过单位推荐、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差额推荐、县级干部差额推荐、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区委全委会票决等程序,使4名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素质优良、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走上了相应的正职岗位,在全区引起了强烈反响,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作者为中共惠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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