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以下未成年人
不得坐副驾驶座位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该《条例(修订)》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座的位置乘坐,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单独留置家中,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
另外,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就学问题,条例也有了明确规定。对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其复学、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