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近人
莱茵河是欧洲的一条大河,流经9个国家,然而,这样一条大河,仅有12个人在有条不紊地管理着。
莱茵河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这是一个民间组织,总共有十二名员工,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在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也没有惩罚机制的背景下,12人之所以能够管好莱茵河,一是各成员国对污染的认识都很明确,认为一个流域就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彼此息息相关,二是决策会议少,执行会议多。莱茵河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各国部长参加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定重大问题,各国分工实施,费用各自承担。但是执行决策的会议一年要开七十多次。最重要的是制度的精心设计和有效,虽然主席轮流转,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该河最下游的国家,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也最有发言权。
从莱茵河的管理上我想到前不久看到的一则新闻,拥有700名工作人员的深圳水务局在3年时间里,花掉5亿元治理一条短短的福田河,但效果并不好。
我们从来不缺少文件、制度、人力甚至资金,缺少的是有创意的、人性化的、精心设计的制度和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的协调执行力,福田河与莱茵河,两相对比,耐人寻味。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