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强制推行井下救生舱、避险硐室等先进装备,并限期完成。
在智利矿工奇迹生还后,井下避难所被认为是“矿难救星”,湖南、云南、山西等地已开始明令要求矿场必须修建避难场所。
10月13日,33名智利矿工在井下被困69天后,成功获救。他们在井下得以长时间生存,是因为井下有应急避难所——应急硐室。
事实上,在今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记者查询各地官方公开信息发现,当时很少有立即执行相关措施的信息披露。
在10月13日,智利“奇迹”般完成矿工营救后,井下避难所开始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提到,“避险硐室这个事国务院马上也要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介绍,配置避险硐室在美国、加拿大等国有强制性规定,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中国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个别矿山自发建了,但达不到发达国家的建设标准。 (中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