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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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李鸿章发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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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与“九泉”
精彩的《对决》
人不可以无敌
王维诗《酬张少府》
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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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正经体验夜店要追溯到九年以前。那时我刚刚得到一份月薪2500元的工作,相比之前的800,手头十分阔绰。有位同事提出去夜店聚聚,我欣然应邀,由此平生第一次见识了何谓夜店,而且一下子见识了两家。

第一家,可能30岁往上的北京人都知道,叫唐人街。

第二家在北京依然营业,就是朝阳门外的东方斯卡拉,演艺、唱歌、洗浴一应俱全吧。

夜店对于我来说,有两个好处。首先,这种环境注定了暧昧,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其次,夜店必然离不开酒,因此只要是能喝酒的客户,大家在这里很容易“坦诚相见”,达成某种共识,买卖不成仁义在;第三,对于我这种喜欢得瑟的人,夜店也给我提供了机会和场地。

专业的拼不过真诚的

2002年前后,西直门东南角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南侧的那条马路上,有一个叫做“枫之园”的酒吧。这个酒吧我很爱去,第一是它便宜,可乐8块钱一听,绝对算得上工薪消费;第二就是那儿可以当众唱歌,每个卡座的客人轮流点,然后站在舞台上对着大家唱。音响设备也还不错,做个小的LIVE SHOW是绰绰有余的。

当时我有一个同事兼好友叫朱晓雷,我俩都酷爱K歌,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厮混。当我俩发现仅仅在KTV里跟自己人得瑟已经不能满足得瑟欲的时候,决定将这种里外透着骚的表达搬到酒吧中实现,因此在那个阶段,这家酒吧成了我俩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

朱晓雷同志的主打风格是张学友和童安格,我的主打风格是郑中基,偶尔也掺和点儿林志炫。

一个周末,我们照例来到这里,那天晚上出奇的热闹,特别是有一桌拼桌,聚了十几个人,好像是大学同学聚会。我跟晓雷有个臭毛病,一看人多就想唱,一唱就巨投入,巴掌大个舞台往上面一站,一闭眼,宛如已经置身工体在向几万名观众献艺了。

基于本人一唱歌就闭眼,一闭眼就宛如置身工体的特点,那一晚在观众的热情配合下,我无论是造型、投入程度、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还是综合水平,都达到了此生难以超越的巅峰状态。

当我唱完第一个part,掌声雷动了;当我唱完第二个part,女生开始尖叫男生开始吹口哨;当我唱完最后一个副歌部分非常得瑟地结束以后,居然有俩姑娘上来给我献花了。这一段,用现在的词儿说,就是:哥们儿既不是专业歌手,更不是艺人,虽然哥心中追求万众瞩目,但着实没被鲜花簇拥过。总而言之,当时哥们儿一定笑得很骚,克制了又克制,才很“低调”地说了声“谢谢大家”。

等我下台后,居然有MM和帅“锅”过来跟我碰杯喝酒。这种情形在我的得瑟史上,简直绝无仅有。我记得晓雷很“不爽”地说:靠,论技巧,我比你强啊;论高音,我在你之上啊……

我十分牛哄哄地回了一句:那又怎样?架不住哥们儿比你真诚。俺用心唱歌,打动了众多GGMM,你丫玩弄技巧,最多人家以为是一三流歌星,跑这儿赶场子来了。

言外之意,专业但不用情的,干不过用情但不专业的。至此,这也是我信奉的谈恋爱的核心原则,真诚胜过一切,哪怕你做得不够好。

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时间是和合作伙伴或者客户一起去夜店,进行感情和业务沟通。

在年长的人眼里,夜店是个“是非之地”。一提起夜店,就是纸醉金迷、藏污纳垢,甚至“黄赌毒”。就好像一提起“网络游戏”,家长们都是一脸戒备,觉得这事儿不正经。

其实就我的切身感受来说,坏人在什么环境下都是坏人,好人在什么情况下终究是好人;有自制力的人面对什么诱惑都能保持清醒,没自制力的人除非吃了大亏,否则永远给点儿甜头就屁颠儿着去了。那些沉迷网游荒废学业的孩子,就算没有网游,也会毁在台球厅、录像厅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与之相反,网络游戏玩儿好了也是人才啊,譬如我的好朋友孟阳(Rocket Boy),在“长城之战”中通过QuakeIII这款游戏拿下了100万奖金,不服都不行。

恋爱是恋爱,生意是生意

不过显然,在夜店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我就吃过这样的亏,陪客户开商务party,自顾自地猛嚎,结果人家客户客套地称赞了我几句,喝了几杯酒,就找借口回家了,生意自然也没了下文。有过这么几次以后,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是去玩儿的,是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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