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载人出事故
车主负主责
案情回顾
9月份,王师傅骑摩托车回家时,碰到了朋友老刘。看到老刘步行太辛苦,王师傅主动提出载他一程。老刘很高兴,当即侧坐到座位上。但摩托车还没走多远,老刘的腿突然碰到了旁边的一辆自行车,失去平衡而摔倒在地上。
送到医院后,尽管没有骨折,但医生诊断老刘肌肉撕裂,治疗就花了近万块钱。到现在,老刘还不能上班。出院后,老刘找到了王师傅,要求他支付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王师傅很郁闷,原本好心帮忙,却没想到搞成这样。他觉得,老刘是自己摔倒的,不能怪他,这钱不应该让他掏。到底该不该掏呢?
法律解析
老刘上车后是侧着坐在座位上,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当行为,并因此而摔倒。所以,在这起意外中,老刘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事故的主要责任需要王师傅负责。因为,王师傅既然载人了,就有安全保障义务,无论是好心还是收费,都应安全地将老刘送到目的地。所以,王师傅必须支付大部分治疗费。而且,王师傅还应支付老刘的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一旦老刘因此落下残疾,王师傅还得支付残疾赔偿金。
(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