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16版:新郑法制 | 上一版3 | ![]() |
|
||||||||||||||||||
|
||||
问题: 昨天我下出租车时把包落在车上了,里面有钱包、手机、钥匙等,朋友建议我去公安机关报案,请问我可以报案吗?报案后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答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予以立案。报案是立案的材料来源之一,它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而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乘客将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该遗忘物并不是被盗或被抢,没有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更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但乘客可以到公安机关登记所遗忘的物品,一旦有人拾到遗忘物品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就可以及时将其交给失主。 问题: 上个星期母亲生病住院急等用钱,我想到了父亲生前遗留的一笔近万元的存款还在银行存着。可到银行,却被告知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才能取到钱,父亲去世两年了,应该公证吗?又该如何公证? 答复: 应该公证。根据《公证法》,存款人亡故后,银行存款作为遗产需要继承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生前单位出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关系证明,财产凭证原件。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公证处发表继承或者放弃继承的声明。在外地不能到场的继承人,应提供其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或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