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
我市有近200万未成年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3%。自2000年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市12个县(市)区相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定期交流信息,安排部署工作。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会、妇联、教育等部门通过广泛建立家长学校、留守子女寄宿制学校,开展志愿者“1+1”爱心结对帮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监护和教育网络,使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在生活学习各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制定了建设规划,落实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救助政策。首创了国内第一个依托社区类似家庭照顾流浪儿童的新模式——类家庭,第一个流浪儿童自主参与的服务场所——全天候街头救助点,第一个以流浪儿童为寄养对象的照顾方式——家庭寄养。这样的做法被民政部誉为“郑州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作用,筑牢学校、家庭、社会三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力度。 (婉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