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郑法制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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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不一要” 谨防上当受骗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收到一些让我们汇款到指定账号之类的短信,这其实也是诈骗的一种。随便打开网页,我们会看到很多类似的新闻: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购车退税诈骗、盗QQ号冒充熟人的诈骗案件;冒充“黑社会”、电话假绑架等以威胁恐吓方式的诈骗案件;冒充熟人急需帮助为名、中奖缴税为名的诈骗案件……那么,如何预防已成为人们最关心的话题。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克服占便宜心理,防止上当受骗。工作生活中,注意做到“三不一要”: 不轻信 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人、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走开,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不透漏 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及时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不转账 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据公安机关所作抽样调查统计,从受害者性别上看,女性占70%以上;从年龄上看,中老年人超过70%。因此,中老年人和妇女同志要格外引起注意。还有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要及时报案 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本报记者 边艳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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