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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峰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要做好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特别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健全“防范、奖惩、化解、包案、惩处”五个机制。 一、扎实推进防范机制,着重进行源头治理。 信访工作重在主动防范,而不是被动化解。只有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才能真正扭转“按下葫芦浮起瓢”的信访工作被动局面。一要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尤其要摒弃“孤立办案、机械办案”思想,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特别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冷硬横推”。二要严格把好立案关。对应当由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解决的问题,要把好立案关口,防止这类矛盾纠纷进入法院酿成涉诉信访。三要积极借助人民陪审员力量。请人民陪审员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知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首先进行诉前调解,从而节约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减少涉诉信访。四要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在着力提高办案质效之同时,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协调、和解手段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争结案后都不上诉、不申诉、不上访。五要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法院审判管理中心应对本院案件审限实施全程监控,严格评查已结案件,促使干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六要适时排查信访隐患。做好排查涉诉信访隐患这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尤其是群体性事件苗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本院内部。七要坚持落实院领导天天接访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领导到本院信访接待室值班,及时协调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和第一地点,有效减少重复访和去市、赴省、进京访。 二、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对涉诉信访工作,要像干警办理审判执行案件那样,坚持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一要继续完善竞争激励措施。定期通报干警收结案数、上诉率、发还改判率、投诉率以及涉诉信访情况,对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干警给予奖励,激励全体干警挖掘潜能,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二要大力表彰“调解能手”。挖掘、树立、宣传和奖励“调解能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干警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纷争,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三要切实增强干警信访工作责任意识。对干警引发信访量在本业务庭明显偏多,或者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敷衍应付造成重复访的,责成其向院党组做检讨,并取消其一个年度内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以此增强干警信访工作责任意识。四要严格查究责任。对到市、赴省、进京访,一律实行责任倒查。查明办案干警在实体、程序或工作作风方面确实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或者干警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不护短,不手软,坚决严肃处理。 三、强力构建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化解信访案件必须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真心实意给信访人办实事、办好事。一要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绝大多数信访人是通情达理的,思想感情是朴素的,只要干警诚心诚意想信访人之所想,急信访人之所急,办信访人之所需,哪怕最终没能办成,也往往能得到信访人的理解和信任。二要敢于正视和纠正错误。对确有问题的裁判,大胆承认错误,主动赔礼道歉,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实事求是予以纠正,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切不可以“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法院形象”为借口亵渎法律,糊弄百姓,搪塞上级。三要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干警违法违纪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引发当事人信访的,必须坚决严厉查处,绝不能姑息迁就,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信访人反馈,争取信访人的谅解。四要解决好信访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案件本身没有问题,当事人仍持续不断信访,有时会被一些干警归类于“刁民”。对这些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切不可用“随你的便”“想去哪告去哪告”之类的话去刺激,要深入细致给信访人答疑解惑避免其钻牛角尖,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等社会人士配合说服教育信访人息诉罢访,并尽可能通过协调办理低保、帮助再就业等,给信访人实实在在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引导信访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五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化解措施。办理信访案件特别信访积案,使用单一的措施往往难以奏效。要在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教育、引导等多种手段,因人而异,因案制宜,一案多策,综合施治,力争取得良好效果。 四、严格落实包案机制,认真执行结案标准。 办案干警确实无力化解的信访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以及信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实行法院班子成员分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到人,确定化解限期,并严格执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分包信访案件的领导,要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挂帅,又出征,尽量采取“下访”的形式,了解信访人的冷暖疾苦,掌握信访人的真实意愿,对分包案件真正做到“五个到位”,即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稳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依法建立惩处机制,着力规范信访秩序。 对以暴力、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其他恶劣方法妨碍干警执行职务的极个别信访人,要依法予以惩处,切实维护干警合法权益,给干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对极少数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特别是以堵门、扯横幅等其他极端方式严重扰乱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信访人,要及时固定证据,全面分析评估,准确把握时机,依法进行处理,争取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此规范涉诉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郑州市管城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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