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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内工业企业四年后外迁完毕
外迁企业将享受一系列鼓励政策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实习生 张亚洲)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三环内工业企业外迁的指导意见》。我市将力争利用3~5年时间,将全市三环内工业企业全部搬出市区。从今年开始,每年推进4~6户企业外迁,到2016年年底,三环内工业企业基本外迁完毕。

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将重点支持和鼓励市区三环内工业企业向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专业园区搬迁。其中,装备制造企业重点在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登封市产业集聚区、荥阳市产业集聚区、郑州上街装备产业集聚区布局迁建项目;印刷包装企业重点在新郑产业集聚区和新密大隗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布局迁建项目;食品加工企业重点在新郑产业集聚区和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布局迁建项目;服装生产企业重点在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和中原区纺织产业园布局迁建项目;其他类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分别向四环以外的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搬迁和布局新上项目。

凡符合条件外迁的企业,将享受土地收储及补偿政策、项目入园(产业集聚区)政策、配套设施建设政策、税收政策、职工安置政策、规费减免政策、环保改造政策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凡不按照本意见规定在2015年年底前启动外迁的三环内工业企业,一律不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对已列入外迁计划的各类企业,应按照全市企业外迁计划进度实施外迁,对企业在原址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包括住宅楼),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2012年年底前已完成外迁的企业和外迁至郑州市以外的企业不享受本意见中的各项扶持政策。

市财政每年还将列出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奖励外迁进度快、取得成效好的企业和外迁企业所在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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