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郑·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选择了人民调解 就选择了奉献
“管理服务年”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文化育检 润物无声
“三心”服务
关爱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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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年”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网格化管理为企业随时服务为民高效助推企业发展

“管理服务年”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记者 刘佳美 高凯 通讯员 左世友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

今年,新郑法院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积极协调立案庭、民一庭等部门,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作用,确保优质高效地审理涉企案件,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该院共处理279件涉企案件,盘活融通了超过上千万元涉诉资产。

7月31日,新郑法院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来到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展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该院负责人针对公司提出的如何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合法规避不利风险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今天法官们深入到我们公司开展法律宣传,使我们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使企业与员工实现共同发展。”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活动很有意义,希望法官们以后能多到企业走走看看,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网格化管理为企业随时服务

随着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种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为保障小微企业健康有效发展,新郑法院不断拓展市、乡、村三级网格化法律服务网,以法院协调为龙头,以法庭业务指导为主体,以村网格员服务调解为平台的法律服务网络,对涉诉小微企业的案件开展诉调对接,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距离、全天候、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5月30日,新郑市某耐火材料厂到新郑法院诉被告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欠其货款共计30余万元,要求被告立即清偿。作为原告的该耐火材料厂属于小微型企业,资力本就单薄,若案件的审理期限很长,将会影响其生产经营,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作为原告所在地法律服务网的三级网格长,梨河法庭庭长陈河淼了解情况后,带领辖区网格员先后上门到原告、被告所在地了解案情,并安排网格员协助法庭为企业送达法律文书,让企业少跑了冤枉路,节省了诉讼时间。经过陈河淼四次奔波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协议签字后10日内交付30余万元货款。

为民高效助推企业发展

为充分发挥就地服务小微企业的便捷性,新郑法院提出了“快立、快保、快调、快结”助推企业发展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护生产要素,对小微企业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小微企业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企案件28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4%,调解结案167件。

新郑某建材公司是该市龙头企业,去年以来,该公司共有400万元的应收货款被10家客户拖欠,这让该公司负责人王伟感到压力巨大。“不要吧,资金不好收回。要吧,有些金额不大,不好意思张口,怕影响今后合作。”王伟很无奈地说。

带着困惑,王伟来到了新郑法院民二庭,庭长代蔚青提出建议,先起诉其中一家,然后通过调解解决,也不伤及双方和气。立案后,法官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积极与被告方取得联系,组织调解。被告听了法官的解释后表示理解,同意协商解决。就这样,第一起案子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初次成功后,采取同样办法,王伟又陆续起诉了其余9家客户。

如今,所有款项都已追回的王伟感激地说:“400万元已经到账,我原以为对方会抵赖,没想到都通过调解解决了。我们不但讨回了货款,又维护了合作伙伴的关系,这是公司近年来要回欠款最轻松的一次。”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围绕和谐新郑建设,通过“管理服务年”活动,把为企业服务作为法院审判工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该院负责人介绍说:“近两年,小微企业遇到了很多生产经营的困难,涉诉案件不断增多,根据这一情况,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力专业化、司法效果和谐化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建立起了一条高效、便捷、稳妥的立案、审理、执行的维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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