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建成区
淘汰燃煤锅炉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13年建成区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我市将在2013年年底,完成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工作。
锅炉淘汰或改造的范围包括: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包括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凡是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热力或燃气能够满足生产、运营要求的,其现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除或者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从昨日起到11月20日,该项工作进入集中拆改阶段,市内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制定细化当地的工作实施方案,一炉一策,全面推进锅炉拆改工作。
11月21日~11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市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建成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方案》规定,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每拆改1蒸吨锅炉,市政府给予当地政府2万元的奖励,给予拆改单位2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辖区政府,市政府按照每蒸吨5万元实施财政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