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案件适用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周登高)标的几千块钱的欠薪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可以快立、快审、快执。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了十类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买卖、租赁、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电信服务、物业服务等服务合同及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金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欠款数额明确的银行卡纠纷案件;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其他金钱给付纠纷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小额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对小额诉讼案件再审的,不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的案件,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