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
加强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围绕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提出25条意见,旨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开发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意见》指出,要明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贯通为途径,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
《意见》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要加强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修订完善有关民族工作的法规条例。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