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占道经营清理整改
违章占道停车严格处罚
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段宝玉 赵健良)上周市长电话受理指挥系统共受理电话9312个,电子邮件103封,互联网留言61条。期间,向全市市长电话网络单位转办1100件,按期回复1098件,回复率为99.81%。主要涉及占道经营、拆迁问题、交通安全、市容环卫、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方面问题。
市民张女士反映:中原区湖光新苑小区1号楼的两部电梯经常发生故障,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市长电话转市质检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落实处理,后回复:经现场调查,该小区1号楼2单元使用的两部电梯,其中一部电梯2015年4月20日曾经发生坠落、停顿故障,业主反映后第3天已维修好。这两部电梯经现场检查运行正常。该小区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现象,原因是电梯的对讲装置没有装好,暂时无法进行检验。执法人员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市民李先生反映:金水区国基路与丰庆路交叉口东北角人行道上,每天19:00至凌晨2:00有大量商贩在此占道经营夜市,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市长电话转金水区丰庆路办事处落实处理,后回复:经查,此处位于城中村附近,人流量较大,容易形成占道摊群。接到转办后,执法中队立即前往进行集中清理,对占道摊贩进行批评教育,共劝离取缔占道摊贩3处。中队已在此处安排人员定时值守,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占道反弹现象立即整改。
市民王女士反映:中原区陇海路与伊河路之间的工人路路段两侧,每天7:00~9:00有大量机动车在人行道和慢车道上违章停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市长电话转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落实处理,后回复:民警针对问题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针对驾驶员不在现场或不听劝阻拒绝立即驶离的,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处罚,截至目前共处罚违章停车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