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必须强化三方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没有责任,就没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把“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强调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中,第一条第一单项即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在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各地要通过强化三者责任,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共识、汇集动力、形成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记者 黄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