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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文静 聚焦解决群众反响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聚焦精准发现、精准扫除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亮剑”,重拳出击。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健全组织 完善机制 今年1月23日,中央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6日、2月9日,省委接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部署上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马懿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基层政权巩固的高度,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做好各项工作。 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保卫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为第一副组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12个县(市)区、4个经济开发区全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等成员单位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同时,市委下发了《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决定在全市开展一场全面扫清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从根本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扫清铲除各类黑恶势力及滋生土壤。成立了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脱离日常工作,实施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按照市扫黑办模式,全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我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联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六项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建立政法部门定期协商机制,及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市扫黑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制度。(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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