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
河南出台30条管控 措施保障校园安全
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 开放申领“河南健康码”
我省职工可申请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网购消费谨防 陷入折扣陷阱
郑州今年普通中专 招生计划编制启动
红外体温探测门上岗 市民买菜更放心
小微企业招聘 需求再度升温
郑州二十条硬措施 加快稳定生猪生产
我市去年技术合同 成交额达127.54亿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省职工可申请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本报讯(记者 曹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昨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通知》于2020年3月6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提醒有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和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热线65908401或12329-2咨询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