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时评 上一版3
“六个新”明确“十四五”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铺展人民美好生活的亮丽画卷
美人之美才能美美与共
严惩“碰瓷”行为
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仰韶彩陶坊:“有酒如渑”青史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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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市场活力的释放。当前,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亟须以更大力度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创新活力充分迸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强、动力更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全面保护产权,增强信心。产权内容完备、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是市场主体持续参与竞争、积极创新的重要基础。民法典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市场主体的各类财产权益得到法律更为全面确认和充分保护,创新创造的内在动能会更加强劲。

完善市场机制,保障公平。公平是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竞争、充分发挥活力、实现优胜劣汰的基本条件。公平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近年来,各种市场准入壁垒逐渐破除,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特别是随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对企业的不合理限制日益减少,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日益成熟,市场主体创新的信心更为坚定。

开放市场体系,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建设。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地,面向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逐步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大大提升,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拓宽了渠道。各类生产要素更为全面、深入地实现市场化配置,为各种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随着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如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得到明显改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精简,各类审批、登记、备案时限大大压缩。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市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总之,应进一步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更好地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持续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尹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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