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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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记者从市林长办公室获悉,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明确在全市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机制,以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方案》,我市建立市级“林长+公安局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依法治林重要工作,解决依法治林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市级林长召集并主持,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建立开发区、区县(市)“林长+公安局长”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林长+警长”体系。 四项机制推进工作 《方案》明确,我市“林长+公安局长”工作将采取联防联控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林长+公安局长”联防联控办法,组织开展涉林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构建由乡级和村级林长、林区护林员、网格员、一村(格)一警、群众联防员组成的林区治安联防联控网络。 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林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特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和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可以联合成立专案组,协同督办案件。 案件移送机制。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按照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林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通报易发生涉林违法犯罪的相关信息、违法犯罪线索,确保信息高效共享。 主要任务共有三项 《方案》提出,我市“林长+公安局长”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协助林长依法治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协助林长依法治林。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协助对应林长调研、督查、履职。定期向同级林长和上一级警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围绕林草生态资源管理重点和难点,配合林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涉林草生态资源案件核实查处工作,畅通涉林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举报投诉渠道,并依法解决相关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林草生态资源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建立健全区域治安防控网络,依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依法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法用火处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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