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实习生 马琳)本来以为到大超市买肉手续全更放心。然而,汝河路世纪联华超市生鲜猪肉专柜,竟然持过期近10天的检疫手续卖“鲜肉”。昨日,中原区工商分局对该超市进行查处,并责令商家立即将肉撤柜封存接受处理。
昨日上午,中原区工商分局对辖区销售生鲜肉的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工商执法人员先来到汝河路的世纪联华超市,在生鲜肉区“双汇专卖”柜台前,当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营业员出示检验检疫等手续时,一男营业员提供的检疫证却显示为“2007年1月13日”。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营业员出示当天的检验检疫手续,营业员未能出示。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按照规定,销售生鲜猪肉应当随肉携带《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检疫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天。由于该超市生鲜肉专柜持过期手续销售,为确保食品安全,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将至少100公斤肉撤柜并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