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
继“广州环保第一爆”、杭州“西湖第一爆”之后,青岛火车站改造“第一爆”紧跟而上,“短短3秒钟内,上万平方米建筑在一阵黄色烟尘中轰然倒塌”,其中铁道大厦地上22层、地下2层,高173米,是目前为止国内被爆破的最高楼层。(1月8日《北京青年报》!
2007年一开年就进行的这3回爆破,都处在沿海发达城市,看来这些地方发展的步子的确迈得快。如今的爆破技术也真是好,扳倒多高的大楼都没问题,但浪费是肯定的。这些大楼各领风骚才没多少年,就被肢解粉碎了。那“西湖第一高楼”本来按设计寿命算是要成为“百年老店”的,可才用了不到14年,现在只能计算其冥寿了。如果你有心上网搜索就不难发现,“壮年大楼短命爆破”的类似新闻,这些年来持续不断,只是有的没弄出这么大声响。
面对如此现实,有关人士们是否应该考虑上书有关部门,要求通过立法来制止这种浪费?笔者就在想,我们是不是需要搞一部《反建筑浪费法》?我国先后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洗钱法》等带有“反”字的法律,这些法律所“反”的对象都太值得一反了,而今建筑浪费几乎也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程度。
不过,若要真给“建筑浪费”立法,那接下来还不知道有多少“浪费”得立法呢。公款吃喝一年吃掉上千亿,个中浪费同样甚为严重,是不是也要弄个《反公款吃喝浪费法》?单位爱搞文山会海,年年浪费也不少,是不是也要出个《反文山会海浪费法》?公车多,出行密,费用大,是不是也要搞个《反公车浪费法》……那就没完没了。看来,能否反浪费,关键并不在于此。
摘自《青年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