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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地移民到构建和谐社会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队伍应更新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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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队伍应更新执法理念

中原网  日期: 2007-09-07  来源: 郑州日报  
  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围绕和谐社会的内涵,作为城管执法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亲民、爱民、为民。

  一、亲民

  随着广大市民民主、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城管执法工作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就必然要求城管执法要更新观念,树立亲民执法理念,由家长制执法方式向亲民服务执法方式转变。

  (一)执法言行应具“亲和力”。树立执法亲民理念,要结合实际执法工作,编排规范性日常执法动作,编写文明执法日常用语,提高城管队伍的亲和力、沟通力,改善城管队伍对外形象。

  (二)执法方式应具“柔和性”。应坚持公平正义的执法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开展以告知在先、处罚在后的“柔性执法”活动,在执法方式上应具亲民性、柔和性,允许申辩,倾听群众的心声,关心弱势群体疾苦,为有困难的商贩、商户排忧解难。

  (三)执法作风须具“过硬性”。在培养提高队伍素质上要与时俱进,合理利用一定时间,在社会公共场地组织军事队列、执法动作和执法用语强化训练,培养城管队员朴实严谨的过硬作风,练就良好的仪表、仪容、仪态,切实改变老城管队伍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粗暴执法的陋习,切实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爱民

  诚信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队伍搞好与广大群众的关系,就要树立执法爱民理念,以最大的热忱关心、关爱和体谅群众的难处。

  (一)体察民情、了解社情,关注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关注弱势群体,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整合市场资源,设置便民经营管理区,把马路市场推向背街小巷,既方便市民消费,又为低收入群体谋求就业岗位,只有这样,方能赢得民心,在城市管理中获得民众支持。

  (二)增强责任、加强服务,关爱广大市民。城管队伍在城市管理与执法活动中,不但要做好执法工作,而且还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通过摆放非机动车辆、清除城市“牛皮癣”、制止噪音扰民、制止垃圾沿街遗撒等服务管理和做好事活动,增强责任,服务和关爱广大市民,解决大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许多具体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城管的信赖感。

  三、为民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打造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城市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执法理念,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一方面,坚持为民执法,要取得民众的支持与理解。以人为本,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体现到城管执法上,就是要把人的生存作为先决条件,着力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诸如:清理占道疏通道路,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制止乱倒垃圾、污水油烟乱排乱放,是为了还市民洁净的生活环境;清理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挂,是为了还市民一个整洁有序的舒心环境;制止噪声污染是为了还市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以上诸多方面的执法活动,都体现了为民执法,维护了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城管部门自身也要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城管这种为民执法的意义,必要时组织专业宣传队、服务队进行城管法规条例的巡回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坚持为民执法,还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并不等于粗暴执法,也不等于无原则的人情执法,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对于违法严重的行为要坚持公正执法,坚决做到违法必究,切实做到为民执法。

  郭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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