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阅读古书时,有关“千金”的记述,不时映入眼帘,如《太平御览·台部》中有:“燕昭王置千金于台上,以延天下士”;《庄子》中有:“千金之珠”;《吕氏春秋》中有:“千金之剑”;李白诗中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现代人也提到“一字千金”、“一掷千金”等。
“金”本身是古代黄金重量的一个量词,即计算货币的单位。不同时期,一金的重量也不相同。战国时期,一金的重量为二十两(一说十六两);秦代,黄金的重量改以“镒”为计算单位。据孟康注:“二十两为镒”(一说二十四两),一金就等于一镒。汉代金的计量单位又有变化。据《史记集群》中说“汉以一斤为一金”。也就是说,按战国衡制,千金为二万两黄金;按汉制,千金为千斤也。
在一般情况下,古籍中的“金”不是指的黄金,而是指铜。《战国策·燕》中的“五百金市马骨”;《墨子·公输》中的“请献十金”;《过秦论》中的“收天下之兵,矛之咸阳,铸以为金人十二”;《失街亭》中的“遂取金五十斤以赠赵云”等,指的都是铜。古代文艺作品中的“鸣金收兵”的“金”就是铜锣。唐代诗人李白说他游扬州一年“散金三十余万”的“金”也是指铜钱三十万枚。也有以“金”泛指金属制品的,如《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的“金”就是指刀剑类金属制品。
不同时代千金的价值也不同。《战国策·荆轲刺秦王》中说,千金可买天下最好的匕首十把;《史记·平淮书》中说,在汉代千金可买十匹最好的马;《元曲选·陈州米》中说,在南宋时千金能买二百石米;《狱中杂记》中说,清代千金可买条人命,令死囚复生。
总之,“千金”是指很多的钱。至于称别人家的女儿为“千金”或“千金小姐”,那只是一种敬辞,与本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