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对本公司原营销人员李小虎等人(名单附后)离职一事作出如下决定:
一、请以下人员在2009年9月11日之前到商丘河南林河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业务交接以及工资等费用清算,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即日起,以下离职人员所产生的各种行为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与本企业无关。如有违背国家法律之行为,本公司法律顾问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附离职人员名单:
杨晓 王枫 唐福奇 车向前 刘增光 朱广州 李凤涛 李小虎 武卫星 徐森 王伟 董超 郑俊华 赵小永 李天玉 雷素华 贾保成 杨会峰 胡少钦 王一博 禹登科 沙德峰 朱满仓 李红可 唐鹏举 张云鹏 陶新月 王辉 赵伟等人。
特此公告
河南林河酒业有限公司
200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