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
加强流动人口监管
严防传销活动发生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宋建巧)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出租屋集中区域流动人口较多,一直是传销活动容易滋生的场所,也是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重点及难点。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为有效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我省已出台相关《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加强监管工作,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把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监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要依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出租房屋动态图和流动人口管理台账,对出租房屋做到“两清楚”,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对居住人做到“四知道”: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职业,有什么资金来源,有什么其他活动。各派出所、工商所与辖区民警、市场专管员要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传销活动泛滥、传销人员长期大量聚集的地区,要实行挂牌督办等措施,限期改变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