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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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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荣获全国法治 县(市)创建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 赵地 通讯员 樊春阳 李新伟)近日,记者获悉,新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自2012年新郑市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几年来,新郑市持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学法、用法、守法”示范户等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充分把法治建设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该市先后有42个村(社区)荣获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个乡镇荣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使新郑市法治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据了解,“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旨在充分展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实绩,发挥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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