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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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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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怪癖”的读书人

♣ 贾登荣

翻检书籍,总会读到古今中外一些读书人形形色色的“怪癖”。他们对书的热爱与痴情,读书时的行为与举止,既让人忍俊不禁,也让人油然而生敬意!

司马光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他不仅撰写了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资治通鉴》,而且还是一个有“怪癖”的读书人。据明人郑暄所著的《昨非庵日纂》记载,司马光的读书堂中收藏了万余卷书。这些书虽然经过司马光数十年的“晨夕披阅”,但看上去仍然是崭新的,好像“手未触者”一般。很多人对此十分不解,有一天,司马光对他的儿子道出了其中的奥秘。他说,每年上伏和重阳日,看天气晴好时,在阳光下放置一些桌子,把一沓沓书竖起来,让太阳光晒它们的书脊。所以年月虽久,还是不损坏。而每当读书时,他总是“先必视几案净洁,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如果出行带书,则用木板托书,一则免得手汗污书,同时也可保护书脊不致在移动中损坏,每读完一页,就用右手拇指侧面贴在书面上边边沿,再用食指帮助翻动,所以不会损害书籍。司马光还谆谆告诫儿子说:“贾竖藏货贝,儒家唯此耳,当知宝惜!”

司马光对书的珍惜,由是可见一斑!历史上像他那么一样有爱书之癖的读书人,并不鲜见。近人徐珂编撰的《清裨类钞》中,就收录了一篇叫作“钱收斋读书法”的文章。钱收斋是和陈子龙、吴梅村齐名的明末清初三大诗人之一。这位诗人也一个热衷读书的人。据说他成天“淹贯经史”之中,还有自己一大独特的读书方法。他每每读书,同一种书总要准备两个版本:正本和副本。在读书过程中,“凡遇字句新奇者,即从副本抉取,粘于正本上格,以便寻览,供采撷。”也就是说,读书时遇到感到新鲜的句子词语,他会将副本上这些段落裁剪下来,粘到正本上,而对于正本,则十分爱惜,“不欲轻用丹黄也”,也就是不在正本上涂涂画画,保持正本的整洁。他的爱书“怪癖”,与司马光有异曲同工之处!

有的读书人对书十分珍爱,读书时不让书籍有半点污染损坏,但也有另一类读书人,他们将读过的书则一火焚之,根本不予保存。曾经著有《南都赋》《北都赋》的明代学者桑悦,就是属于有这样“怪癖”的人。据《明史 列传 文苑二》中说他“尤轻妄,亦以才名吴中”。他“书过目,辄焚弃,曰,已在吾腹中矣”。有人为了试一试他是不是真的过目不忘,把书的内容牢牢记在了脑海中,就让他校对一本书,并事先抽掉几页。桑悦看了看书说,缺了几页呀,于是“索笔补之”。读书后“焚书”的人,还大有人在!明代另一个大学者,复社领袖张溥,就是如此。史载张溥“诗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对客挥毫,俄顷上就”。张溥的才能自然不是天生的,他“幼嗜学,所读之书必手抄,抄已朗诵一过,即焚之”。与桑悦一样,在牢记了书中内容后,则将所读之书一把火烧掉。

不少读书人,不仅读书,更要著书立说。但也有这样的读书人,他们只读书,不著书。清代雍正朝时有一个叫刘南村的,“好读书,于六经尤有心得,随时札记”。不过,当所写的札记“每积寸许,辄毁之”。他的弟子都劝告他,不要烧掉自己呕心沥血写成的东西,但刘南村依然我行我素,不予理睬。其实,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读书人纪晓岚,也同样如此。据《清朝野史大观》记载,纪晓岚“平生没有著书立说,偶尔为人家作些序文、传记、碑、表之类,也是写过就了,不留底本”。人们问他为什么不著书立说,他说,我自接手主编《四库全书》,纵览古今著述,知道文章已被古人写全、写完了;后人竭尽心力和才气,大概都超不出古人的范围。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有自知之明的他,才决定不著书了。后来市面上出现的他的著作,其实都是他去世以后,弟子们陆陆续续搜集编撰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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