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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际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重兵把守”严防三鹿事件重演
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做什么
新增组织传销罪打击传销
逃避缴税一定条件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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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军车号牌追刑责
严惩网络“黑客”有法可依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期延长
定罪量刑更趋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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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税一定条件免刑责

逃避缴税一定条件免刑责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逃避缴纳税款在一定条件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中相关条款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上述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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